專家視野
陸大道:開發美麗國土亟須統籌規劃
2017年1月3日,國務院頒布了《全國國土規劃綱要(2016—2030年)》。這是我國正式公布的第一個全國國土規劃文件。《綱要》的貫徹落實,對于統籌各類空間規劃以及構建美麗國土具有重大意義。
《綱要》描繪了2030年我國美麗國土的主要目標和基本格局,即打造一個安全、和諧、開放、協調、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的國土開發格局。到2030年,我國國土開發強度不超過4.62%,城鎮空間控制在11.67萬平方公里以內,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,集約、綠色、低碳、循環的資源利用體系基本建成,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.25億畝以上,綜合交通和信息通信條件更加完善,防災減災、資源供給等保障能力顯著提升,海洋經濟不斷壯大、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力爭達到14%,海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,國土空間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。
《綱要》確定了未來十多年我國國土開發的總基調、目標和格局。讓這個規劃落地、得到貫徹執行,是建設美麗中國和實現“中國夢”的基礎保障。
建議加大宣傳力度。讓全社會知曉和接受《綱要》的基本理念、愿景目標和主要任務,及其重要性和時代意義,為落實《綱要》打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。應結合美麗中國建設,讓《綱要》的基本觀點走入中學和大學課堂。
加快推進省級國土規劃編制工作。《綱要》提出的大思路、大目標、大任務,都需要中央和地方共同去落實。在《綱要》指導下,省區市根據自身面臨的國土開發問題,編制省級國土規劃是貫徹執行全國國土規劃綱要的基本保障。
加快空間規劃立法。理順各類空間性規劃的關系,解決政府部門職能交叉重復的問題。國家“十一五”規劃綱要已經提出要建立“各類規劃定位清晰、功能互補、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”,但由于缺乏相關立法,時至今日仍存在各種空間性規劃之間相互不服氣、內容重復、目標不一致、技術規程沖突(特別是用地分類)、信息平臺(數據)不統一等突出問題。因此,空間規劃立法工作已經時不我待。在空間規劃立法過程中,要以基礎性、綜合性的規劃統籌其他專項規劃,厘清上下、左右的關系。近期應結合省級國土規劃編制和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,從實踐中摸索各種空間性規劃之間的關系,為空間規劃立法提供依據。
強化組織領導。在空間規劃立法出臺之前,需要通過加強行政領導解決各空間性規劃之間的協調問題。建議國務院成立《綱要》實施工作領導小組,由國務院領導擔任組長,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和難點問題。在領導小組之下,建立部門間溝通協商機制,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復工作和沖突問題。結合省級國土規劃編制工作,建立地方落實《綱要》的績效考核制度,加強相關檢查和督查工作。
建立國土空間變化監測平臺。國土規劃基礎性強、覆蓋面廣,所涉及的數據在各種空間性規劃中最為全面。應結合《綱要》的實施,盡快建立能夠統籌空間規劃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,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國土開發變化,為監督《綱要》的實施和動態調整提供科學依據。
(作者為中國科學院院士)